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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 洄瀾美展徵件簡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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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宗旨

為鼓勵藝術創作,探索藝術內涵及表現,回應時代精神,特此設立洄瀾美展。

二、辦理單位

(一) 主辦單位:花蓮縣政府
(二) 承辦單位:花蓮縣文化局(以下簡稱本局)

三、參賽資格

(一) 不限族群、國籍,歡迎海內外之個人或創作團隊參加競賽。
(二) 可以個人或團隊報名,惟個人創作者不得同時加入創作團隊報名。
(三) 團隊報名須詳列成員名單,並推派代表人一名,由代表人統籌參賽事宜。
(四) 資格若有疑義者,由本局認定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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